
童名謙
新華網北京8月18日電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8日對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玩忽職守案作出一審宣判,對童名謙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。
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:被告人童名謙在擔任中共湖南省衡陽市委書記、衡陽市換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、衡陽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臨時黨組書記、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期間,未正確履行衡陽市嚴肅換屆紀律第一責任人的職責,在衡陽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選舉湖南省十二屆人大代表之前、之中,對于省人大代表選舉中存在賄選的情況反映,未嚴格依照選舉法和中共湖南省委、中共湖南省衡陽市委有關嚴肅換屆紀律工作的規定進行調查、處理;在衡陽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選舉省人大代表之后,對于省人大代表選舉中存在賄選問題的舉報,未依照中共湖南省委、中共湖南省衡陽市委有關嚴肅換屆紀律工作的規定進行立案、調查、處理。童名謙嚴重不負責任,不正確履行職責,致使省人大代表選舉賄選大面積蔓延,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別重大的損失,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。
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,公訴機關指控童名謙犯玩忽職守罪,事實清楚、證據確實、充分,指控的罪名成立。童名謙玩忽職守,情節特別嚴重,應依法從重懲處;童名謙主動投案自首,認罪、悔罪態度較好,量刑時酌予考慮。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部分群眾、媒體記者及童名謙的親屬旁聽了宣判。
事實+
“好好”先生童名謙
童名謙出生于1958年,長沙人,1979年加入中國共產黨,中央黨校研究生,工學碩士。其履歷信息顯示,童名謙2012年2月成為衡陽市委書記。2013年1月當選湖南省政協副主席,同時兼任衡陽市委書記。3個月后,他不再兼任衡陽市委書記。
在他最后“出事”的衡陽,短短的一年,給大家留下的印象僅僅只是“平時做人謙和低調”、“報告作得很好”、“不攬權”。
據媒體稱,面對無論是湘西泛濫成災的民間集資,還是邵陽官場亂象,童名謙都選擇了回避甚至放縱。他在官場以清流自詡,明哲保身,絕不多事。從他的同事對他的評價可以看出,他是個八面玲瓏的“老好人”,他對別人向來都說“好好好”,對正確的也說“好”,對錯誤的也說“好”,誰都不去得罪﹔誰跟他匯報工作都是“好好好”三個字。落馬后被當地官場評價為“是個好人,但不是個好官”。
童名謙中共十八大后首個因“玩忽職守”被雙開的省部級高官。
建國以來最大選舉弊案
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,衡陽召開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,出席會議的代表527名,從93名代表候選人中差額選舉產生76名湖南省人大代表。會議期間,部分候選人為當選湖南省人大代表送錢拉票。會后,該行為被舉報。
2013年4月,湖南省紀委成立專案組。6月中旬,基本查清了案件事實:衡陽破壞選舉案共有56名當選的湖南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錢拉票的行為,涉案金額達1.1億余元人民幣,有518名衡陽市人大代表和68名工作人員收受錢物。這是1949年以來公開披露的涉案金額最大、涉及黨政官員和人大代表最多的一起選舉弊案。
涉嫌賄選的衡陽籍省人大代表,大致分為三類:民營企業家、市直機關干部與國企高層,前者送的是自己的錢,后兩類用于送紅包的錢款源自所在單位的襄助,“就是為了能讓本系統出一個人大代表”。而一般來說,相關代表也是單位的主要負責人。